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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总承包资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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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开发资质标准

发布时间:2014年11月24日下午1:56   

一级资质:

1、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。

    2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。

    3、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,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。

    4、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%。

    5、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,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。

    6、有职称的建筑、结构、财务、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,其中,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,持有资格证书的专制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。

    7、工程技术、销售、财务、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。

    8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,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和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制度。

9、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。

二级资质:

1、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。

    2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。

    3、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,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。

    4、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%。

    5、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,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。

    6、有职称的建筑、结构、财务、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,其中,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,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。

    7、工程技术、财务、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。

    8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,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和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制度。

    9、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。

三级资质:

    1、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。

    2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。

    3、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,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。

    4、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%。

      5、有职称的建筑、结构、财务、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,其中,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,持有岗位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。

    6、工程技术、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,统计等其它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。

    7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,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和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制度。

    8、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。

四级资质:

    1、注册资本不低于100元。

    2、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。

     3、已竣工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%。

    4、有职称的建筑、结构、财务、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,持有岗位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。

    5、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,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,配有专业统计人员。

    6、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和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制度。

    7、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。